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56年,占地面积近700亩,是一所着力培养水利电力建设、运行、管理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国标代码:14584省标代码:5374
学制:三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学习
二、办学地址
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翠屏路
三、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年·人。
2.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标准收取,450—800元/年·人。
四、颁发证书
学生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在校期间,通过专业所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过程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监督和指导。
六、考试科目及成绩折算
春季招生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构成,满分600分。
(一)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11个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最好成绩进行等级量化,总分220分,每个科目A等级计20分、B等级计16分、C等级计12分、D等级计8分。等级量化成绩按满分300分进行折算后计入考生春季招生考试总成绩,折算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2位小数。
(二)职业技能考试
普通类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春季招生考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个科目,每个科目150分,满分300分。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分别使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按满分300分进行折算后计入考生春季招生考试总成绩,折算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2位小数。
职教高考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考试满分600分。
(一)考试科目和成绩折算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总分420分(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思想政治100分),按满分200分进行折算,折算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2位小数。
职业技能考试(艺术类、体育类除外)包括专业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理论测试200分,专业技能测试200分,满分400分。
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分别为使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按满分400分折算后的成绩,折算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2位小数。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招生考试、职教高考预计安排2350人,其中职教高考400人,春季招生考试1950。(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审核公布的为准)
八、录取办法
春季招生考试、职教高考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遵循“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学校可根据各个专业的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录取
2025年5月1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三)录取考生须知
1.春季招生考试、职教高考录取的文、理科、三校生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
2.春季招生考试、职教高考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于2025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九、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
十、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年。
3、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年。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年。
5、筑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年。
6、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
7、恒诚班奖学金:由云南恒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制定。
8、“梦想设计人”奖学金:3600元/年。
9、滇沣奖学金:1000元/年。
(二)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生3800元/年,二等助学金每生2800元/年。
校内助学金:每生1000元/年。
恒诚班助学金:由云南恒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制定。
(三)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
(四)困难补助:学校根据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人道主义慰问金等政策。
(五)生源地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六)应征入伍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复学学生实施学费资助。我省从2020年起,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后两年内且专业对口的,可推荐免试入读我省普通本科。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退役复学后,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3300元国家助学金。
从我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含毕业班)学生,除享受国家、省以及各级各类奖励与资助外,学校给予5000元奖励;退役复学的在校学生,免复学后在校期间的住宿费。
(七)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经教育厅审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国家给予三年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十一、检查监督
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整个春季招生考试、职教高考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871--68863335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2025年3月3日